环氧煤沥青漆
主要组成:该漆是以环氧树脂、煤焦沥青、防锈颜料、助剂、溶剂为一组份,以固化剂为另一组份的分装涂料。
用 途:该漆适用于船底、压载水舱、码头钢桩、海上石油钻井平台、水工钢闸门、矿井钢铁支架、管道及其它腐蚀环境的钢材和构件作长效涂层之用。
产品数据:颜色 黑色
闪点 27℃
比重 约1.45公斤/升
干膜厚度 50微米
理论使用量 140—180克/平方米
实际使用量 允许适当的损耗系数
施工数据:无气喷涂 推荐使用21-23号喷嘴
气体压力 200-240公斤/平方厘米
刷涂或滚涂 适用
传统喷涂 适用
混 合 比 甲:乙+22:3(重量比)
稀释剂 专用稀释剂(不超过总体积5%)
适用期 混合后在23℃8小时内用完,配好调匀后需先熟化30分钟使用。
配套及表面处理:
(甲) 有氧化皮钢材,喷砂处理至Sa2.5级标准。
(乙) 无氧化皮钢材,喷砂处理至Sa2.5级或弹性砂轮片打磨至ST3级。
(丙) 涂有车间底漆的钢材,采用轻扫喷砂或弹性砂轮片打磨至ST3级。
(丁) 本漆24小时后可复涂环氧树脂、氯化橡胶漆、聚氨脂漆、丙烯酸漆等。
(戊) 水泥表面涂敷前应有一定的光洁度,表面不得有袭缝,蜂窝、麻面、凹凸不平或石子松动等现象,否则应用腻子抹平。
(己) 涂敷前基层表面含水率应低于5%
(庚) 施工时底材温度应高于5℃。
限 制:该产品在—5℃以下固化效果不良,为获得最佳性能其固化温度应高于0℃。
贮 存:贮存于凉爽干燥的环境中,有效贮存期一年。超过贮存期,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如结果符合要求,仍可使用。
包 装:H06-08甲组份,20升容器装22公斤。
H06-08乙组份,5升溶容器装4公斤。
附加说明:实际使用量可根据施工环境,被涂物体的几何结构和天气条件等而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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